由于政府等高权威网站的权威性,许多不法分子也妄想利用这些网站的公信力来进行一些违法活动。近日,有人因制作克隆政府网站获利,最终被判刑。
今年九月份的刑法最新修正案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对网站等互联网载体的非法盈利活动进行了制定,对以下情况将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同时,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犯罪。
二是,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或者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以及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刑事责任。
而最近的一起案件中,有胡某设立克隆的最高检等非法网站,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海淀法院前天判决胡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5000元。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法院审结的第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
针对政府等高权威的平台网站,包括前一阵的九江市道具运输管理局网站克隆事件,到现在的这一起,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一直没有停止,还是那句话:作为访问网站的用户,我们要加强自我辨识能力,不要一再上不法分子的当。